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前年后100天春风送暖”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的安排,大庆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持续开展招聘活动,通过“大庆高新区人才”数字人才平台和高新区人才市场招聘会,为企业和求职者创建了供需对接桥梁,实现了企业稳岗用工需求和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2024年 3月18日,在高新区服务外包园D-1座三楼大厅举办了活动主题为“智汇大庆•民营企业服务月”招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部署,按照“年前年后100天春风送暖”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安排,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2月26日
3月8日,大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大庆市妇女联系合会共同举办了2024年春风行动”三八“节女性专场招聘会。
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为解决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打击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规定,滥用派遣制度等违法行为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原名为《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共7章、29条内容,主要就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的待遇差距实际上就是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最大安全事故隐患,从长远发展来看,不利于用工单位的长治久安。
劳务派遣工无限扩大不利于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缩小贫富差距 应先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到位,最终实现同工同酬。拒绝区别对待,规范劳务派遣,抵制劳务外包,外委。
2023-08-21 11:34:34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派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基于此,两者是不能混在一起去考虑。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他们的区别在于: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
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发票。
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2023-07-28 11:31:04引言
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是非常重视的,一直在积极完善此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国的就业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一种叫作劳务派遣,在国企中尤为普遍。不过这段时间国家针对劳务派遣也进行了规范,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这次向劳务派遣出手的是财政部,就是为了给予临时工更多的关注和保障。在财政部的管理下,劳务派遣可能会成为绝唱,那么这些政策的落地能否让“临时工”们迎来春天?
劳动法有规定,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这样出现纠纷时就可以以以合同为依据进行处理。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有许多小企业根本就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他们连试用期都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这就使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实际上是违法的。而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对企业的监管不到位,这才导致企业钻漏洞。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并不合法,不过因为存在的范围很广,所以已经被默认存在。
按照正常逻辑来说,工作中只有两个主体,那就是劳动者和企业。而劳务派遣则拥有三个参与者,中间多了个劳务派遣单位。
在企事业单位来看,这些通过劳务派遣过来的员工就是单位的临时工,他们的工作权利根本就没办法保障。
临时工并没有与企业签订合同,有的工作工期比较短,所以工作非常不稳定。
而因为没有合同作保障,出现问题后也很难解决,劳动者根本就很难维权,自然就处于弱势地位。
对于劳务派遣单位来说,他们只负责提供员工,并不能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培训。
这就导致很多时候员工的能力达不到单位的要求,也造成劳动者工作难找,就业压力大。
我们应该经常听临时工们抱怨,在单位的工作量巨多,自己的能力也很强,结果工资却比其他人低很多,甚至连基本的福利都没有。
每次看到节假日正式员工领取福利的时候,他们不得不认清这个现实,自己在单位的地位根本就比不上他们。
并且很多单位都不会给这部分临时工缴纳社保,完全就是把他们当作“外人”。
在这种单位中,劳务派遣人员还经常被看不起,在单位遭受冷暴力,工作环境相当艰难。可即使这样,还是很多人愿意抓住这个机会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
我国的人口众多,临时工群体的规模也是庞大的,他们服务在多个行业。
而这几年因为疫情的影响,很多企业的收益都受到了影响,裁员的企业越来越多,临时工的工作越来越不稳定了。
为了解决临时工的工作难题,财政部出台了相关政策,主要就是关于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
在这个政策中,财政部重点关注的就是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加强对这部分劳动者的就业管理,为解决争议提供更有利的依据。
除了财政部,人社局也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企业积极为临时工们缴纳社保。
这些政策的出台给临时工带来了一系列有利影响,会给临时工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可以全方面保障他们的权益,使临时工享受到平等的就业环境,提高他们的工资,享受到五险一金的待遇。
不过很多人对这一政策的落地持有怀疑态度,担心并不能长久的发挥作用。
就目前来说,这一政策还存在不少不足之处,比如实施力度和政府监管不到位,使政策在推行的过程中面对不少阻力,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彻底发挥作用。
随着国家对劳务派遣员工的重视,未来劳务派遣制度将越来越完善,临时工的权益将得到大大保障。
而对于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也将越来越严格,取缔一些不合理的行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这将有利于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使劳动者充分感受到国家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现在社会上对劳务派遣员工的认可程度并不高,不过他们却是单位工作的主力军,更熟悉单位的工作流程。
他们的工资和福利虽然不高,但在单位的作用却不容小觑,所以财政部才会出台这些政策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制度还存在一定问题,改善的话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希望国家能坚持走下去,那时必定会迎来春天。
2023-05-05 21:38:19